法律硕士报考

2013-12-18 16:25:28   华祺教育 []

法律硕士(Juris Master简称JM)是专业学位之一,我国自1996年试办法律硕士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规定设置。法律硕士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立法、司法、律师、公证、审判、检察、监察及经济管理、金融、行政执法与监督等部门、行业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与管理人才。

法学硕士的培养目标是以教学、学术、实务多方面为指向,而法律硕士则是以致用实务为指向。

一.历史现状

随着国家法制化进程加快,政法部门及社会其他部门都急需大批较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法

律硕士专业(简称法硕)学位教育应运而生。1996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8所高校首批试点招收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1998年,又允许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截至2010年,经批准的培养单位共有115所。

实质上,全日制法律硕士由于跨专业报考,难度极大。从2002年开始至今,法律硕士总分及单科分数线均为所有研究生考试中最高,竞争极其激烈。所以一般为原本科学科学习成绩较优异的本科生报考,大多数为理工科出身,逻辑思维较好,素质也较高。

二.概念区别

法律硕士不同于法学硕士。前者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

 

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以及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部门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后者则是法学学位系列的一个层次。我们通常所说的考法律专业的研究生一般都是指报考法学硕士。(事实上,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的最终出路差别不大。)

时下社会上存在一种错误认识,只知道法学硕士,而不知道法律硕士。实际上,两者存在一些区别:

一、招生条件是不一样的,法学硕士要求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不限本科专业(但实际考生多为法学本科),但不招收同等学历的非本科生;法律硕士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的非法律专业的毕业生。(从2009年起,允许法学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律硕士。)

二、考试试题不同。法学硕士专业课试题倾向于理论化试题,以主观题为主。而法律硕士起源为英美,遵循美国法律人才培养原则,需要有较强的逻辑思维与推理能力,所以法律硕士是由本科为非法律专业毕业生考录,题目倾向于实务。

三、录取比例不一样。法学硕士的录取比例,一般都是在101左右,而法律硕士由于引进于英美国家,属于国内考研热门专业,加上有权招收全日制法律硕士的院校皆为全国重点大学,所以竞争极为激烈,平均达到151

四、培养方式不同。法律硕士基本是自费,如北大的是每学分800元,论文指导和论文答辩费6000;法学硕士有公费也有自费。

五、教学方式不同。法学硕士分专业采取导师制,每个学生一个导师(教授或者副教授),在读期间能够得到导师的不断辅导,深入学习相关法律理论。而法律硕士不分专业,采用"双导师"制。以经世致用为原则,实务为先,贯彻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的教学理念。

因此可见,法学硕士的培养目标是以教学、学术为指向,而法律硕士是以致用实务为指向。

三.特点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中的法律是指职业领域,它是指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是培养高层次的法律实践专门人才的专业学位。它的特点是:

第一,它是一种专业学位。它虽然与法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同一规格,但类型不同,各有侧重。根据培养方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主要培养面向法律实务部门中级以上专业和管理岗位的专门人才。

第二,它是以法律为职业领域的,或具有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这使得它不同于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或公共管理硕士学位(MPA)等其他职业领域的专业学位。

第三,它是一种高层次的学位。这是因为法律专业的特点决定的,这个学位的培养目标就是以能够胜任法律实务工作为基准。要达到实践部门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与管理职务的任职要求。这就是说,其人才培养目标不同于法律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而是高层次的、即达到硕士研究生水平的一种学位。

四.种类

第一种是法律硕士(非法学)参加每年一月份全国135所高校联考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为应届或往届的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力者);考试科目为四门:政治(100分)、外语(100分)实行全国统考,专业基础课(150分)和综合课(150分)实行全国联考;考试大纲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录取类别包括计划内非定向、计划内定向、计划外委培和计划外自费,学习方式有全日制脱产学习和在职不脱产学习,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第二种是法律硕士(法学)参加每年一月份全国135所高校联考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为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力者);考试科目为四门:政治(100分)、外语(100分)实行全国统考,专业基础课(150分)和综合课(150分)实行全国联考;考试大纲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录取类别包括计划内非定向、计划内定向、计划外委培和计划外自费,学习方式有全日制(二年)脱产学习,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第三种是参加每年十月份全国135所高校联考的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即"五部委法硕"),招生对象为具有法律或非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年龄在45岁以下的法律实践部门在职人员;考试科目为四门:政治由各校自行命题,外语、专业基础课和综合课实行全国联考,考试大纲为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德语)考试大纲》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录取后全部是委托培养,采取脱产、半脱产和在职兼读等多种方式学习,毕业时只获硕士学位证书。[1]

五.报考

2000年起,不再允许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力)报考,而只招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毕业生。对于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鼓励报考法学硕士研究生。这项措施大大降低了考试的竞争压力。从2009年起,法学本科毕业生也可报考法律硕士。

六.考试

2000年开始试行全国联考2003年法硕招生入学考试中的初试科目由5门改为4门,政治理法律论、外国语、专业综合课(含宪法、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法制史)和专业基础课(含民法学、刑法学)。其中,政治理论和外国语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综合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等业务考试科目为全国联考科目。联考科目的考试范围和要求依据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司法部法规教育司组织编写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七.法硕联考

『报考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

2.法律硕士(法学),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毕业生方可报考)。

3.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报考条件』

十月在职联考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3年(或以上)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报考中国政法大学与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联合培养的考生,同时必须具备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资格或具有处级(含)以上行政级别的法院、检察院行政管理人员,并经所在单位政治部门推荐。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报名时间』

1. 报名时间:法律硕士的报名时间与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的报名时间相同,一般在每年的10月报名。

2.十月在职法律硕士一般是在7月上旬网上报名,7月中再现场确认。考试时间是在10月的最后一个周末。

『报名方式』

()考生填写诚信承诺书

教育部要求,考生要在《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字,以维护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遵守考试纪律的教育,强化考生的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

()全面试行网上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在全国范围全面试行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10831日每天8002300)内通过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然后于111014日到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

()注意事项:

1.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两个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院校。

2.应试的外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填写报名登记表时,相应项目应与报名机读卡一致,二者有出入的以机读卡为准,因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录取类别』

1.计划内非定向培养:按国家招生计划录取,学生户口和人事档案转入学校,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毕业后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学生选报志愿,学校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就业。

2.计划内定向培养:按国家招生计划录取,招生时定向单位、学生和学校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合同,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毕业后按合同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

3.计划外委托培养:招生时委托单位、学生和学校三方签订委托培养合同,不转学生户口和人事档案,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承担,毕业后按合同规定到委托单位工作。

4.计划外自筹经费:招生时学生和学校签订合同,培养经费由学生自行承担,学生户口和人事档案将转入学校,毕业后由学生选报志愿,学校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就业。

计划外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收费标准各校有所不同,一般在每年7000元到14000不等。

『教学』

法律硕士采用全日制脱产和非全日制不脱产两种学习方式,全日制学习为二至三年,非全日制学习不超过四年。在教学上,法律硕士以课堂教学为主,重视案例教学,强调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教学内容按法学一级学科设置,采用学分制,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为30学分,总学分不得低于45学分。法律硕士实行导师组集体培养,导师组由各专业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正、副教授组成,并吸收法律实务部门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硕士学位论文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和原专业背景有所侧重,字数一般不少于2万字。

八.联考

『考试形式』

闭卷,笔试,考试用时180分钟。试卷满分为150

『试卷内容』

专业课一:包括刑法学民法学两部分内容

专业课二:包括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三部分内容

『题型结构』

专业课一: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和案例分析题

专业课二: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分析论述题

九.试卷信息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考试内容结构

刑法学 75

民法学 75

四、试卷题型结构

单项选择题 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

多项选择题 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

简答题 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

辨析题 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

法条分析题 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

案例分析题 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

【法律硕士(法学)】

2009年,根据教育部通知,在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之间,增加一个全新的专业——法律硕士(法学),招生对象为法学本科,学制一般为两年。孙笑侠教授分析,法学本科教育是以通识教育为主导的培养初级法律人才的教育模式;根据九个二级学科设立的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研究生是科学学位,是以理论型学术型法科人才为主的;面向非法学本科毕业生招生的法律硕士是复合型专业学位。从国家和社会发展来看,我国目前需要有一大批专门型的高级法律人才,这是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这三种学位的人才所不能替代的;也就是说我国缺乏一种专门型高级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现在开始面向法学本科毕业生招生的正是专门型专业学位,它在人才模式上具有专门型的显著特点。

在未来发展中,专门型J.M,即法律硕士(法学)将会成为我国职业化高级法律人才培养的主渠道。

2010年开始,法硕作为专业研究生学位,英语考试为英语一,部分考点改为英语二。根据考试大纲,英语()的翻译题部分与英语()不同,要求考生翻译包括150个词的段落,另外,英语()的语法要求被细化为8点,基本都是高中阶段语法知识,英语()在阅读理解词汇量部分,取消了英语()每篇阅读理解文章中超出考试大纲单词不超过3%”的要求。

十.考试安排

2013年考试时间已经确定,2013年全日制法律硕士考试时间为201315-7日。

初试科目共4门:外语100分,政治()100分,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民法学)150,综合课(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150分。其中政治、外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两门业务课的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法硕联考考试形式:

闭卷,笔试,考试用时180分钟。试卷满分为150

法硕联考试卷内容结构:

专业课一:包括刑法学和民法学两部分内容

专业课二:包括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三部分内容

法硕联考试卷题型结构:

专业课一: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辨析题、法条分析题和案例分析题

专业课二: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分析题、论述题五种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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