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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湖北自考“宪法学”考点:特别行政区的概念

日期:2014-05-27 来源:湖北自考网 点击:

         特别行政区的概念
         1.一国两制
        “一国两制”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简称,是指在统一的社会主义国家内,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经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决定,可以容许局部地方基于历史原因而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依法保持不同于全国现行制度的特殊制度。
         2.特别行政区制度 
         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它是指在我国版图内,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设立的,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实行特别的政治、经济制度的行政区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第5条都明确规定:
         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
         编辑:华祺教育 转自 湖北自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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